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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学区域视觉自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07-18 发布者:任浩然 阅读量:

关于教学区域视觉自查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:

为进一步落实学校《关于开展校园视觉检查活动的通知》,教学条线决定开展教学区域视觉自查活动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各二级学院所属教学楼公共区域、教室、实训室。

1.教学楼公共区域,按整层检查,具体分配如下:

教学楼公共区域

负责学院

负责人

明德楼1-2层、新民学堂2

艺术与设计学院

金卓

明德楼3-5层、实训楼1-3

智能制造与汽车工程学院

韩全力

明德楼6层、实训楼5

大健康学院

刘伟

格物楼1-5

信息与数字工程学院

宋启祥

致知楼4-5层、实训楼4

教育学院

罗晓瑜

匠心楼1-2

电子商务学院

王冰

匠心楼3-4

经济与管理学院

郭凯

匠心楼5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汤家玉

匠心楼6

继续教育学院

唐莹莹

 

2.教室、实训室由所属二级学院进行检查,匠心楼6层所有教室由继续教育学院检查。

二、自查项目及标准

本次自查项目及标准,详见附件1校园环境检查明细表。

三、自查流程

请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于7月21日前完成自查自检工作并整改完毕;附件1校园环境检查明细表于7月2210点前通过OA自建流程报送至教务处。OA报送流程:发起者→学院负责人(审批)→教务处李洁、任浩然(并联协同)。

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认识到校园环境的重要性,把校园视觉检查摆到工作的重要位置,落实责任到位,对应责任部门应积极响应整改。

教务处    

2022年7月1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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