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阳科技职业学院
关于对休学期逾期未复学9名学生进行学籍处理的公示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)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和《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(洛科院〔2022〕116号)第五章“警示、退学”第六十四条(三)规定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未提出再次休学、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,经复查不合格的,学校应予退学处理”。经书院核实、教务处复核上报,经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,截至2025年8月,共有9名学生休学期满未复学,按规定应予以退学处理。现对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学生、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的学生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30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学生本人或家长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务必在公示期截止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意见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公示期满无异议,将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退学处理。
联系人:武老师
联系电话:0379-63087722。
洛阳科技职业学院
2025年8月26日